房地产认筹协议书(房地产认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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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正式发售前,开发商参照一些优惠方式,吸引有意向购房的消费者提前向销售方缴纳“排号费”和“诚意金”,按照付款时间顺序获取号。在项目正在募集时,消费者可以根据号码顺序选择号码,购买房屋,享受号码排列中约定的优惠价格。
买房有四个陷阱。1.变相集资有风险。
有些客户的项目还在建设中,还没拿到《预售许可证》。实际上,开发商向客户收取认购资金是一种融资方式。如果楼盘出了问题,开发商卷款跑路,受害的只有消费者。
2、虚假火爆,诱人认
开发商喜欢制造楼盘热销,排队买不到的假象。其实外人想知道楼盘是不是真的卖得好,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在制造了一个虚假的火爆现象后,会有更多的消费者愿意承诺集资。
3.抬高房价,抵消折扣。
融资期间,很多开发商不会告诉你具体的房价。如果融资的人多,可能会抬高房价,打个小折扣。这样一来,认可集资就等于白花钱,消费者根本没有真正享受到优惠。
4.买不到房子,就不能索赔。
在没有签订条款的情况下,因为集资没有法律效力,购房者在集资过程中缴纳的“诚意金”和“集资款”可以退还。此外,一旦在合同中明确认购资金为定金,因个人原因拒绝购房的消费者将无法以“认购资金”的名义返还定金。
融资流程是怎样的?融资的具体操作大致如下:
1.首先,消费者去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缴纳大量“诚意金”后,他们会得到一张“证书”,上面有贵宾卡、贵宾护照、贵宾消费卡或认购证等各种名目。
2.拿到这些“证”后,消费者才有资格“领养”。但往往有资格“认筹”的消费者数量,会远远超过该楼盘实际推出的房源数量。
3.就是所谓的“融资方案”(一般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资格后才开始“融资方案”)。当“批款”数量超过实际可售房源数量时,开发商一般会采取“抽奖”的形式,从已经批款的消费者中“抽取”出可以选房的人。
4.所选房屋将在统一的门牌号中支付首期,签订认购书或预售合同,并在选定门牌号后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然后签《预售合同》或者《房地产买卖合同》。
今天的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