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条件(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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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委会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它是代表业主作出决议、否决和执行社区事务的唯一合法机构。车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也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业主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委员表达诉求。
2.业委会是代表业主对物业服务进行监督和建议、监督物业资金流向、选择物业更换和物业服务方式的权利组织。委员会的成立将形成对物业服务的长效监督机制,有利于提高物业服务质量,降低物业管理成本。
3.业委会可以让小区公共收益的分配透明化。目前很多小区的公共收益,比如公共电梯广告,地下人防车位,我们不知道用了多少,用在哪里。业委会的成立将使这笔收入的分配透明化,决定是进入大修基金还是冲抵物业费。
4.业委会可以吸收广大业主对小区建设的意见,进行小区的宜居建设,如增加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倡导小区公益活动,对公共设施使用中的不便提出建议并及时改革,有利于促进和谐小区的建设。
5.因为个别小区成员业主委员会不清楚自己的责任,或者部分小区业主不了解业委会的重要性,被不法之徒利用,导致业委会无法代表业主利益;这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
6.因为业主委员会委员不明白,他们的职责只是对所辖社区的重大事项有建议权,没有决策权。目前大部分小区的业主仍然没有改变过去公房的居住理念和居住文化,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管理和民主投票的积极性不高。
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什么?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审议决定住宅维修基金和公共设施专项资金的使用;(所以请珍惜你的投票权,积极参与投票,选出你信任的业主加入业委会,代表你行使业主权利)。
3.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公司,并与之订立、变更或终止物业服务合同(业委会可以代表全体业主行使责令物业整改、解聘、更换的权利,单个业主不具备该权利)。
4.代表业主审核管家制定的住宅区年度管理计划、住宅区配套工程、重大维修项目(经双2/3业主同意)。
5.代表业主考虑小区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6.及时了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7.监督和管理法规的实施。
8.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