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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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是一个法律协议,在资金的借入方不能支付债券或票据所要求的款项时,可以保护资金的出借方。抵押权赋予资金贷款人从协议中确定的资金借款人资产出售所得现金中获得偿付的权利。在名为抵押协议的法律文件中,借贷双方约定了各种抵押条款。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在不转移财产占有权的情况下,以该财产作为债权担保的权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债权人对该财产有优先受偿权。或者债务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果有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拿自己的房子做抵押,那么银行就是抵押权人。
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方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权益。债权人不需要为了清偿债权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立抵押权,抵押权。它是为担保债权的支付而设立的。它只能存在于除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
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处分抵押财产。1.债务到期,抵押权人未清偿,债务人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的协议。
2.抵押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或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
3.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破产。
4.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
5.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经抵押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拍卖等合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应事先书面通知抵押人;不动产共有或者出租的,还应当书面通知共有人或者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或者承租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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