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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同一套住房频繁交易提取公积金不予提取

导读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20日电 近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根据通知,同一套住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20日电 近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根据通知,同一套住房频繁交易提取公积金(12个月内两次以上),不予提取。

合肥市同一套住房频繁交易提取公积金不予提取

通知称,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精神,按照市委巡察整改要求,现就《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的通知》(合积〔2019〕13号)补充如下:

一、同一套住房频繁交易提取(12个月内两次以上),不予提取。

二、职工异地购房,户籍在购房当日或之后转入购房地的,应持有该房屋半年后(商品住房以备案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购房发票时间为准)可提取。

三、职工符合提取相关条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提取限额大于账户余额的可申请销户提取。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合肥此类政策具有积极的导向,也说明公积金市场出现了各类违规套现的做法。通过此类政策,将有助于促进公积金提取的规范性。严跃进表示,随着当前大城市购房政策的趋紧,公积金的政策也有收紧的可能,这是相关购房者等所需要注意的地方。对于一些中介机构来说,也要注重规范操作,要杜绝各类违规套现的做法。(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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