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税务局:明年1月起开征房地产税纯属谣�
深圳市税务局:明年1月起开征房地产税纯属谣言
12月1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深圳税务局官网发布消息显示,近日,“深圳房地产税征收试点将于2021年1月1日起运行”,纯属谣言。请不要相信谣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表示,我局将要求有关部门对故意编造、发布、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邀请各类网络平台履行社会责任,遵守行业纪律,共同打造廉洁积极的网络空间。感谢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近日市场有传言称,从明年1月1日起,深圳将开征房地产税,对深圳及深汕合作区的商品房征收。
税率为:超过人均居住面积60平方米的两套住房,按房屋市场评估值的1.5%/年的税额计征;3套房屋按房屋市场评估值的2.5%/年征收。
Xi加强房地产调控。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不低于70%
12月1日,Xi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i市金融工作局、Xi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i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号,旨在深入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保障和支持自住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通知中提到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凡在本市范围内已销售和新销售的商品房开发项目,由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于地上7层及以下的多层建筑,项目形象进度原则上必须以主体结构工程封顶;7层以上的,必须达到地上规划总层数的1/3,且不得少于7层。
此外,发挥差别化信贷监管作用。一是调整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根据陕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协商,提到xi安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住户: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
其次,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购买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5%。
在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加快互联网监管建设方面,负责住房贷款的商业银行应将贷款资金全额划转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严禁私自留存或划转至开发企业其他账户。各级住建部门要建立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信用管理制度,对配合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商业银行,在一定期限内暂停我市预售资金监管业务。
加强房地产调控整体管理,各区、县、开发区(含西咸新区)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测和房价调控,加强供需调控,提高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一是租前优惠的适用范围。市、县人民政府可以为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要求的各类产业项目提供用地,但商品住宅项目除外。
二是供地期限和供地价格。租赁后租赁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10年。租赁期限与后续出让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土地用途的法定最长出让期限。先租后供地的土地总价,按照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交易的土地成交价格确定。年租金按不低于土地总价款的5%确定,转让租赁时约定应支付的转让价款等于土地总价款减去已付租金。
三是先租后让的供地程序。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土地供应计划,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将土地出租给土地使用权人,由有关部门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海南省产业用地先租后让管理实施细则》;租赁期限届满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评估评定达到业绩要求的,按照协议出让方式办理土地使用审批和土地登记手续。
第四,先租后租的评价。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六个月申请评估,由签订准入协议的市、县人民政府或者相关园区、产业主管部门对准入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评价合格后,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应当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同时,经评估评估整改期限仍不合格的,不得协议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处置场地
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并追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