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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也要统筹县乡规划建设 严格实行一户一宅

导读 17日,自然资源部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的意见》,指出村庄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要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反映村民诉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17日,自然资源部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的意见》,指出村庄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要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反映村民诉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迫农民“上楼”。

自然资源部表示,村庄规划获批后,组织编制机关应及时公布,并通过“去墙上网”等多种方式长期公开,方便村民了解和查询规划控制要求。对于要搬迁合并的村庄,要合理把握规划实施节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强迫农民“上楼”。

自然资源部还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编制村庄规划时,尊重自然地理格局,突出乡村特色优势。在落实县乡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上,不挖山、不挖湖、不毁林,因地制宜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风险控制线等控制边界。

此外,各地要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引导农村宅基地集中布局;增强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将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统筹村庄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公共设施布局,推进设施共建共享,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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